刑事谅解和和解在法律程序中有明显区别:

  • 刑事谅解是被害人单方出具的法律文书,表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谅解,可能影响量刑但不终止案件
  • 刑事和解是双方达成的协议,需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达成后案件可能撤销或从宽处理

主要差异体现在:

  1. 法律效力:和解具有程序终结效力,谅解仅作为量刑参考
  2. 参与主体:和解需双方+司法机关参与,谅解可由被害人单方出具
  3. 适用阶段:和解一般在审查起诉阶段,谅解可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