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侵权责任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229条和《环境保护法》第64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原则强化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同时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义务。
无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形包括:1)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3)第三人过错造成且侵权人已采取合理处置措施。但侵权人需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在环境侵权责任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229条和《环境保护法》第64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无论是否存在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原则强化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同时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义务。
无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形包括:1)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3)第三人过错造成且侵权人已采取合理处置措施。但侵权人需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