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发现被告主体不适合,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申请变更被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被告不适格的理由,并提供适格被告的相关证据。
  2. 追加被告:若存在其他责任主体,可申请追加为共同被告。
  3. 撤诉后重新起诉:在法院准许的情况下撤回起诉,重新向适格被告提起诉讼。
  4. 转化为普通民事诉讼:若刑事部分已审结,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关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4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适格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