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