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资助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如下:
- 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向敌人提供资助。
- 量刑标准:
- 一般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情节较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
- 战时认定:以国家正式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或实际军事冲突为准。
注:与间谍罪的区别在于资敌罪特指战时行为,资助对象为"敌人"而非一般境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