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监外执行属于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若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通常不认定为累犯,因其原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但若监外执行期满且原刑罚已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新罪,则可能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