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的刑罚裁量如下:

  • 基本刑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加重刑档: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裁量时需综合考虑:
1. 拒不执行的手段及持续时间;
2. 对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是否属于暴力抗拒执行等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