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丢失枪支不报罪:
-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名要求主体为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客观方面需同时满足"丢失枪支"和"不及时报告"两个要件,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丢失枪支不报罪:
该罪名要求主体为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客观方面需同时满足"丢失枪支"和"不及时报告"两个要件,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