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纠纷案件的开庭次数没有明确限制,主要由案件复杂程度决定:

  • 简易程序案件通常1次庭审可审结
  • 普通程序案件一般2-3次庭审
  • 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需多次开庭

法院可根据调查取证、鉴定等需要决定开庭次数,但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