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