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案件已被刑事判决的情况下,民事案件开庭处理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 中止审理的恢复:若民事案件因刑事案件而中止审理,刑事判决生效后应恢复审理。
- 证据采纳: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可直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但当事人可提出相反证据推翻。
- 责任认定:刑事判决对被告人有罪的认定,可作为民事侵权责任认定的依据。
- 赔偿范围: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情况,确定是否需另行审理民事赔偿请求。
- 开庭重点:主要围绕损害后果、赔偿金额等刑事判决未涉及的事项进行审理。
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刑事判决结果综合审理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