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调解的次数没有固定规定,通常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双方协商情况决定。一般流程如下:

  1. 首次调解:立案后法院会优先组织1次调解
  2. 补充调解:双方有和解意向但需时间协商时,可能追加1-2次
  3. 特殊情形:涉及多方当事人或复杂纠纷时,次数可能增加

注意:若调解失败,案件将转入正式庭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