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复议: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请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案件。
  2. 向上级检察院申诉: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3. 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对部分自诉案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4.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涉及民事赔偿,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5. 请求检察监督: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法律监督。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案情选择最合适的法律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