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立案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自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如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
  2. 确定管辖法院: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
  3. 提交起诉:向法院立案庭递交书面自诉状及副本;
  4. 法院审查: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证据不足需补充;
  5. 缴纳费用:按标准交纳诉讼费(符合条件可申请减免);
  6. 立案成功:法院出具《立案通知书》,进入审理程序。

注意:自诉案件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的三类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