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代为提起;
  • 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代表国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需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