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1. 辩护权: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辩护。
  2. 知情权:获知被指控的罪名及诉讼相关事项。
  3. 举证质证权:对民事部分提出证据并进行质证。
  4. 上诉权:对刑事或民事判决不服可提出上诉。
  5. 和解权:可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原告协商和解。
  6. 申请回避权:认为审判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可申请回避。
  7. 最后陈述权:在庭审结束时进行最后意见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