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通常不能直接向刑事法院起诉。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而非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被告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角色是被指控的一方,其权利主要是辩护和反驳指控。
如果被告人有反诉的需求,可以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但反诉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人,且反诉的内容与自诉案件有关联。反诉一旦成立,法院会将自诉和反诉合并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自诉案件的适用范围有限,通常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不属于自诉范围,被告人无法通过自诉程序起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