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包括:

  • 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
  •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 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案件撤诉或终止审理后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损失与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未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