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不会自动解除,需由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办理解除手续:

  1. 期限届满未续保: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2. 需书面通知:解除时应向被取保人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3. 特殊情形:若案件已移送起诉或判决,取保候审自动终止,但仍需办理解除手续。

建议被取保人主动联系办案机关确认手续办理情况,避免影响个人征信或出入境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