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做笔录的次数没有固定规定,通常根据案件需要由办案机关决定。一般情况下可能需要做2-3次笔录:

  1. 取保候审决定时的首次询问笔录
  2. 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补充询问笔录
  3. 案件终结前的最后确认笔录

具体次数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而定,办案机关会根据需要随时传唤被取保人做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