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的执行条件包括:

  1. 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刑期条件
    • 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 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 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
  4. 例外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