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的批准逮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拘留后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并附案件证据材料。
- 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审查内容包括:
- 证据是否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如串供、逃跑风险)
- 决定结果:
- 批准逮捕:签发《批准逮捕决定书》
- 不批准逮捕:说明理由,可要求补充侦查
- 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收到批准决定后24小时内执行,并通知家属。
注: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