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后批准逮捕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拘留后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 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 审查内容:包括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否有社会危险性等。
  4. 决定结果: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可要求补充侦查或直接释放)。
  5. 执行逮捕: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的应立即释放。

特殊案件(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