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批准逮捕的行政机关为:

  • 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需持有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人民法院签发的《逮捕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