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复议申请需在收到拘留决定书后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