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超过排污许可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责任如下:
- 行政处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处2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 按日计罚: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刑事责任:构成污染环境罪的,依照《刑法》第338条追究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 民事赔偿: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应急处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超过排污许可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责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