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 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疗养区等特别安静区域)
- 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文教区)
- 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居住商业混合区)
- 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工业区)
- 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交通干线两侧)
测量时间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超标噪声可向环保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测量时间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超标噪声可向环保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