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出资责任:发起人应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认缴出资,未履行义务的需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公司设立失败责任:因发起人过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 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造成公司或第三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抽逃出资责任:发起人抽逃出资的,除补足出资外,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特殊情况下(如股份公司),发起人还需对公司设立初期的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直至公司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