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规定:

  1. 公司章程约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对特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股东间协议约定特定情形下的连带责任
  3. 公司法规定:依据《公司法》第20条,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4.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5. 人格混同情形: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中建议通过书面文件明确约定,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