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监事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 监督职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合法性
  2. 纠正权: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
  3. 会议召集权: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 提案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 诉讼权: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6. 连带责任:因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损失时需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