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 权利人实际损失: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 侵权人获利: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 许可费倍数:前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 法定赔偿:对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至五倍内确定赔偿
  5. 司法裁量:难以查明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