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侵犯商标权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明知是假冒商标商品仍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金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标识,情节严重的,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主要依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假冒商品数量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