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扣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53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扣押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对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伪劣案件需移送公安机关

执法部门在扣押时需出具《扣押决定书》,制作物品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