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量刑标准如下:
-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造成严重危害(如致人死亡/健康严重损害),可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一百四十八条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