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管理办法》规定,假冒伪劣商品的销毁期限如下:

  • 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应在案件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毁
  • 易腐烂变质商品应在查封扣押后15日内销毁
  • 特殊商品(如药品、食品等)应按照相关部门特别规定时限销毁
  • 涉案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销毁过程需全程录像,并由执法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监督,销毁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