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仲裁裁决作出后,通常不能再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 仲裁协议无效:若仲裁程序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2. 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第58条)
  3. 裁决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第244条)

建议消费者在仲裁前充分评估维权方案,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