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的召回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存在缺陷的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警示消费者
  2. 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
  3. 对已经造成损害的缺陷商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缺陷产品信息
  5. 承担因召回产生的必要费用

经营者未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其召回,并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