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1. 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2. 人身保险合同:可由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3. 运输工具/运输中的货物:可由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4. 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规定)

注:涉及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可由该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