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以下情况的保险合同属于无效:

  1.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 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不存在法律承认的利益关系
  2. 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 人身保险中涉及死亡赔付的条款
  3.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如承保违法活动或违禁品
  4.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虚构情况 - 构成欺诈的保险合同
  5. 保险公司超出业务范围承保 - 未经批准经营特殊险种
  6. 合同订立时保险事故已发生 - 投保人已知事故发生的逆向投保
  7. 格式条款免除保险人法定义务 - 不合理加重投保人责任

无效保险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返还已收保险费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