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单方解除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该事项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
  2. 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3. 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且超过宽限期(人身保险合同通常为60天);
  4.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但保险人解除合同需遵守以下限制:

  • 需在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30日内行使解除权;
  • 合同成立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不可抗辩条款);
  • 需书面通知投保人并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