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标准确定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划分,共分为1-10级,其中1级为最严重伤残。

  • 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护理
  • 5-6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鉴定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结果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