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债不还的起诉过程中,原告需要预先缴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由原告垫付,若胜诉后可要求被告承担。具体金额根据案件标的额按比例计算,若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