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同时适用,但需符合以下原则:

  1. 补偿性原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守约方可主张损害赔偿金补足差额;
  2. 惩罚性限制:若违约金已高于实际损失,法院可能酌情减少,一般不支持双重赔偿;
  3. 约定优先:合同明确约定二者可并用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从其约定。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