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赔偿裁定书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人民法院
行政赔偿裁定书
(××××)×行赔字第××号

原告:×××(姓名/名称),……(基本情况)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基本情况)

原告×××诉被告×××行政赔偿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查查明:……(简述案件事实及行政机关行为)

本院认为:……(阐明不予赔偿的理由,通常包括:
1. 行政机关行为合法
2. 原告损失与行政行为无因果关系
3. 超过法定赔偿时效
4.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