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并用,但需符合以下原则:

  1. 补偿性为主原则:二者并用时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避免重复惩罚;
  2. 约定优先原则: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可覆盖损失时,一般不支持并用;
  3. 举证责任:主张损害赔偿需提供实际损失证明,否则仅适用违约金。

司法实践中,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权利人可请求增加;若违约金过高且无实际损失,违约方可请求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