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需满足四个要件:存在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赔偿责任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直接损失,以及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