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规定包括:
- 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无需证明污染者存在过错。
- 举证责任:污染者应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 共同侵权:两个以上污染者造成同一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三人过错:因第三人过错造成污染的,被侵权人可向污染者或第三人请求赔偿。
- 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规定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