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即使无主观过错,只要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即需承担责任。
  • 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受害方仅需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存在可能性,举证责任倒置至侵权方。
  •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多个污染者造成同一损害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污染者自证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 惩罚性赔偿原则:对恶意或重大过失的环境侵权行为可适用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