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病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1-4级):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 生活护理费(需劳动能力鉴定):
    • 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 部分不能自理:30%
  • 工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具体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