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订)主要条款:
- 明确"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包括排放含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 细化"后果特别严重"的11种情形,如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
- 规定环境数据造假以污染环境罪共犯论处
- 明确第三方治理单位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新增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定罪标准
重点惩治以下行为:
- 向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排放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 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提供虚假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