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订)主要条款:

  1. 明确"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包括排放含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2. 细化"后果特别严重"的11种情形,如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
  3. 规定环境数据造假以污染环境罪共犯论处
  4. 明确第三方治理单位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 新增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定罪标准

重点惩治以下行为:

  • 向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排放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 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提供虚假环评文件